
近日,《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经深圳市五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,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政策。2010年底,深圳市曾先后出台《关于妥善解决我市居民计划生育奖励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印发深圳市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办法的通知》。2011年至今,深圳市财政安排生子女父母计划生育奖励经费1.13亿元。《条例》还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政府应提供查环查孕等6项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。2012年桂林异型材设备厂家,塑料挤出机设备深圳市财政安排经费4695万元。此外,《条例》规定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,纳入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。2012年,深圳市财政安排经费84万元,特别扶助302人。